根据工作要求,并经市政府批准,我局开展了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工作,已形成《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24年1月19日。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信函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、建议反馈给市自然资源局。
联系电话:0662-7733791;
电子邮箱:yongdike@163.com;
传真号码:0662-7713681。
阳春市自然资源局
2024年1月8日
相关附件
1、阳春市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.doc